牡丹江第二发电厂“上大压小”建设2×300MW热电联产机组工程第五批辅机设备招标公告
2008-10-13
详细内容: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对 “上大压小”工程2×300MW机组第五批辅机设备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发布.
一、招标单位: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
二、招标内容:2×300MW热电联产机组第五批辅机设备,详见下表
1CHDT101/07-SB-05016KV高压开关柜
2CHDT101/07-SB-0502低厂变电气
3CHDT101/07-SB-0503UPS不间断电源
4CHDT101/07-SB-0504凝结水泵变频器
5CHDT101/07-SB-0505汽机高低压旁路汽机
6CHDT101/07-SB-0506水工伸缩节汽机
7CHDT101/07-SB-0507脱硫废水处理除灰
8CHDT101/07-SB-0508气化风电加热器、灰库气化槽除灰
9CHDT101/07-SB-0509煤斗疏通装置锅炉
10CHDT101/07-SB-0510空气储气罐锅炉
11CHDT101/07-SB-0511四大管道支吊架锅炉
12CHDT101/07-SB-0512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化学
13CHDT101/07-SB-0513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化学
14CHDT101/07-SB-0514制氢设备化学
15CHDT101/07-SB-0515电解食盐水制次氯酸钠装置
16CHDT101/07-SB-0516除盐水箱
17CHDT101/07-SB-0517无动力除尘器(燃料用)暖通
18CHDT101/07-SB-0518热网循环水自动发冲洗滤水器暖通
19CHDT101/07-SB-0519热网补水除氧器暖通
20CHDT101/07-SB-0520输煤皮带燃料
21CHDT101/07-SB-0521金属压型墙板土建
22CHDT101/07-SB-0522工业电视监视系统热工
23CHDT101/07-SB-0523二次风风速测量装置热工
备注:上述设备中的转动设备所配置的高压电机生产厂家为上海电机厂、湘潭电机厂、哈尔滨电机厂,投标方必须单独报价并以其中最高价计入总价,电机厂家由业主确认.
四、资金来源:本项目注册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五、工程概况:
5.1 工程依据:
华电能源牡丹江第二发电厂“上大压小”建设2×300MW热电联产机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
5.2 资金来源:本项目由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注资20%,融资80%.
5.3 电厂厂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5.4 各系统情况:
燃烧系统:制粉系统采用中速磨煤机、直吹式制粉系统,每台锅炉配5台中速磨煤机,不设备用.
热力系统:主蒸汽和再热蒸汽管道均采用单元制.给水系统配置2×50%容量汽动给水泵+1×30%容量电动给水泵.
两炉设一座高度为210m的钢筋混凝土钢内筒烟囱,混凝土筒出口内径10m,钢内筒出口直径为8m,钢内筒内衬泡沫玻化砖衬层.
主厂房布置依次为汽机房与除氧间、煤仓间及锅炉房四列式.
燃料运输系统:本厂的燃料由鸡西和七台河两矿区供给,对三期工程建设的二台翻车机进行改造,本期不增加卸煤装置.煤场设备更换二台门式斗轮堆取料机.
除灰渣系统:本期工程在厂内采用灰渣分除的干式除灰渣系统,炉底渣采用干渣机械输送至渣仓储存,汽车外运方式;飞灰采用干灰气力输送至灰库储存,汽车外运方式.
水处理系统:现有水处理系统的出力可以满足本期建成后全厂用水量的要求,因此本期工程水处理系统不建.凝结水精处理采用不带前置过滤器的体外再生高速混床系统.
供水系统:采用带自然通风冷却塔的二次循环供水系统,补给水为一期、二期和三期扩建工程的循环水排水.
电气系统:本期工程每台机组采用发电机-变压器组单元接线接入厂内新建220kV配电装置,发电机出口不装设断路器.本期新建220kV配电装置采用双母线接线,本期进线3回,出线4回,与老厂联络2回,本期共建设11个间隔.
热工控制系统:本期扩建工程为炉、机、电单元集中控制,两台单元机组设一个集中控制室.
烟气脱硫按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考虑,脱硫效率可达到90%以上.不设置烟气再热器(GGH),脱硫后的净烟气经烟囱排放.
5.5 工程计划(形象)进度:
本工程2008年8月28日开工(主厂房浇第一罐混凝土),第一台机组2010年 5月竣工,第二台机组2010
年8月竣工,总工期按24个月控制.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国家电力行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
3、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4、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且近3年有2台(套)及以上数量设备在300MW及以上机组满两年成功运行的良好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潜在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潜在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有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优良供货业绩.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7、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 除进口设备外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商投标.
9、投标人就以上设备供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预审文件(电子版),经审核通过的.
九、报名办法
(一)、申请人报名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分别向指定邮箱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格预审申请书电子版:
1.单位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包括说明公司自身、协作伙伴或如系联合体时联合体各方的公司章程、法律地位、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注册资金、成立年限、销售业绩情况(系在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取得的业绩请特别标明)、资质证书、质量保证体系等的原始文件的影印件(请尽量使用PDF格式文件);
2.在近5年内
(从2003年9月30日——2008年9月30日)在中国境内实施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含类似项目)的情况、经验和业绩的详细说明及联系方式,尤其重要的是要标明在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取得的业绩情况;
3.技术管理人员情况和拟用于本项目的售后技术服务人员的资历、经验和岗位资质等情况的详细说明,及售后服务机构情况、数量、分布等;
4.所供设备对国际、国内标准的符合情况说明;
5.过去三年由合法注册会计师出具并经审计和公证的财务报表和年财务状况的预测、开户行名称、信贷资信等,包括申请人对采购人从其开户行获取相关证明材料的授权;
6.现阶段和过去五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7.近五年内获得的荣誉奖项的证明材料;
8、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见附表).
(二)、资格预审申请提交时间:2008年10月18日17:00以前.
(三)、资格预审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格预审申请书同时提交邮箱: (注:__为两个下划线,下划线输入法为shift+减号).
特别提示:只接受电子文档,不接受来访、传真和邮寄的书面资料.
十、获取招标文件:
1、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将得到预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购买标书.
2、每套标书将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十一、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11月11日上午9:00
3、开标时间:2008年11月11日上午9:00
联系人刘阳
电话010-51953048 51953849 13146464996
传真010-51953849
邮箱yyy668668@126.com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翠路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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